宿州市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现状分析及模式探讨
1 引言
宿州市位于安徽省北部,辖埇桥区、砀山县、灵璧县、泗县和萧县.宿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拥有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典型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包括符离集烧鸡、砀山酥梨、砀山黄桃罐头、萧县葡萄、泗县粉丝等,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在过去主要依靠传统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销售范围非常有限,尤其是对于保质期非常短的特色农产品资源,销售范围更是有限,以符离集烧鸡为例,非真空包装的新鲜烧鸡只能在宿州周边销售.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递发展,特色农产品的销售范围已拓宽到全国各地.如何利用宿州市丰富的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农民收入,进而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共同关心的话题.
2 文献综述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内外学者和企业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都有了深入的研究和实践.学者杜志琴在《欧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创新做法及启迪》[1]一文中分析了欧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2C模式、C2B2B模式、C2B2F模式和O2O模式.文章也分析了欧美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对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影响:不断整合供应链、创新营销方式、挖掘大数据的价值和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学者李自琼等在《借鉴国外经验探索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2]一文中总结了美国、日本、英国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对发达国家农产品电子商务运营中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包括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大型交易平台、信息化程度较高和发展规模大等.学者傅代豪在《茶叶电商运营模式及其发展对策》[3]一文中分析了Teavana模式、Teabox模式、T2TEA模式和TWG TEA模式等国外茶叶电商运营模式以及分析了艺福堂模式、茶里模式、御茶居模式和大茶网模式等国内茶叶电商运营模式.学者胡天石在《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4]一文中通过大量的实践调查和总结,概括出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7种主要业务模式,分别是目录模式、信息中介模式、虚拟社区模式、网上商店模式、电子采购模式、价值链整合模式和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杨静等在《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研究》[5]一文中指出由于农业电子商务主体分散,农业企业较少,因此农产品的销售不能用淘宝的C2C模式解决供需矛盾,由龙头企业、合作社、农业协会搭建的B2C平台也不符合农产品的流通规律.所以杨静等对B2B模式做了改进,分为P2C2B模式(农民to合作社to企业)、B2B模式(企业to企业)、P2G2B(农民to政府to企业).学者冯亚伟在《供销社综合改革视角下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6]一文中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参与群体的新型农村电子商务模式.郑红明在《基于政府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研究——以韶关市为例》[7]一文中从韶关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着手,分析了基于政府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并对该模式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基于政府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思路.刘静娴等在《农产品电商发展问题及模式改进对策》[8]一文中分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点,构建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不仅可以连接生产商、农贸市场、超市和消费者,发挥其保供应稳价格的公益性特点.还有利于政府监管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流通状况,保障食品安全.王国庆等在《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研究综述》[9]一文中总结了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现状,主要包括B2B、B2C、G2C、B2G、C2G和农产品电子拍卖等电子商务模式,并重点阐述了B2B2C、P2B2C微博模式和基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4种创新模式.最后基于价值网、营销渠道和5P4F管理思想分别提出第四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F2D2F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和利用5P4F方法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进行创新的发展方向.
在对以上文献加以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发现近几年来学者对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研究更加深入,我国学者不直接照搬西方的农产品电商模式,能够结合我国的国情探讨切合实际发展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第二,研究更加具体,有不少文献都是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探讨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三,研究方法主要以定性研究为主,从阅读的大量的关于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研究方面的文章很少有采用定量的方法加以研究的;第四,学者提出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要么基于政府导向、要么基于合作社导向、要么基于农户导向、要么基于龙头企业导向,从阅读的文献当中还没有提出基于消费者导向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本文将从宿州市特色农产品发展状况出发,以消费者为中心,探讨适合区域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